一、学院与专业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坐落于淄博,地处稷下学宫所在地,学院始建于1984年,是学校特色鲜明、具备学科优势的文科学院,下设法律系、社会学系,拥有多个省、市级科研及教学平台。
学院开设法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二者均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细分培养方向明确,同时开展辅修、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院具备法学、社会学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与法律、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还开设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育。目前学院有本科在校生1506人,全日制研究生94人,学风优良,学生考研率逐年上升,近半数考研学生被双一流高校录取。
学院现有教职工58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22人,博士2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4人,双师型教师30人,外聘实务机构教师20人。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1人,入选山东省优秀理论人才“百人工程”1人,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人,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1人,山东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1人,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1人,2人为校级教学名师。36人在国家级、省级机构担任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2人担任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3人担任省级智库专家。聘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毛寿龙教授,烟台大学原校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房绍坤等为兼职教授。
学位建设方面,学院2024年获批数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数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与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点,应用数学为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学科研究方向多元,部分研究领域具备团队优势。学院育人与科研成果丰硕,拥有多支省级优秀教学与科研团队。学院承担山东省教改项目,获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奖、山东省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奖等多项荣誉,多门课程获评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山东省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科研整体实力位列学校文科学院前列,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2项,省部级项目82项(其中重点项目3项);出版专著50余部;发表高水平论文200余篇;获省级教学科研奖励16项,科研经费1000多万元。
围绕学校“开放活校”战略,学院加强与地方政府、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兄弟院校开展交流合作。与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等省内外40余家单位建立教学与科研实践基地。与淄博市签署政府法治建设全面合作协议,与淄博市人大建立淄博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淄博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与共青团淄博市委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淄博市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与淄博市民政局联合开展社工人才培训,面向多个社区及公益机构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学院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先后与美国布鲁克林法学院、新西兰怀卡托大学、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俄罗斯米宁大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并与上述高校联合设立“一带一路”商法研究所、法律研究中心,发起成立环太平洋法学教育论坛。先后派出学院师生50余人次赴上述高校开展学术交流和短期学习培训,实现了师生交流、教师科研合作、国际化课程建设等的全面合作。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拟招生人数 | 统考科目 | 备注 |
0301法学 (学术学位、一级学科) | 不限 | ①英语 ②法学综合 | 每年5月考试,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合格 |
0303社会学 (学术学位、一级学科) | 不限 | ①英语 ②社会学综合 | 每年5月考试,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合格 |
三、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培养适应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深厚法学理论,能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能够灵活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有较强实践能力并富有创新精神。毕业后能较为熟练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一定从事法学研究的能力和素质。
社会学专业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高度社会责任感、人文情怀和社会工作价值观,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精神,熟练掌握专业知识、技能与方法,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等部门,从事党建、基层治理、社会工作服务及理论研究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四、申请须知
(一)报名及入学条件
申请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申请人每年于1月中下旬至2月中下旬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admin.html)
,并按照要求进行注册、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2. 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
①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 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 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和证明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
(3)现场确认流程
① 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
② 自行到申请学位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签订《山东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知情同意书》并缴费。
注: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不进行现场确认、不按照规定缴费无法成为我校正式在册学员,无法参加全国统考。
五、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课程学习
经学校审查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现场确认及交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申请人按照申请专业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所有课程,并通过期末考试。课程考试成绩由学院统计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录入存档管理。学员若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明。
工商管理专业同等学力研究生课程学习,采用非脱产学习形式,授课采用与在校研究生随读、上网课、假期(或周末)集中上课等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全国统考(报名、考试)
1. 考试内容
(1)外国语水平考试(100分);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100分)。
采取及格通过制度,每科合格线为60分,单科成绩可以保留5年。只有全部考试科目都及格,才可认定为申硕统考通过。
2. 考试时间
该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底考试。
六、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修满学分、通过国家统一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后,且交纳费用后方可申请论文开题。
(二)申请人在开题满一年后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申请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申请人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山东理工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学术型硕士学位。
注: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5年内通过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和国家统一同等学力申硕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全部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均须缴纳费用。费用分两次缴纳,现场确认时缴纳18000元,学位论文开题前缴纳6000元。所有费用按规定交至报考学院。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所交费用不再退还。
八、同等学力申硕优势
申请人符合申请学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报名、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后即可进入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
(二)先入学后考试
申请人先入学学习研究生课程,再参加每年5月举行的全国统一考试,且有多达5次的考试机会。
(三)统考难度适中
两门统考科目均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作为复习备考资料,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即可。
(四)学习方式灵活
课程学习采取跟在校研究生随读、上网课、假期(或周末)集中上课等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采取学分制,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课程学习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全部学分即可,对个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影响较小。
(五)竞争压力较小
申请人在5年内通过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和国家统一同等学力申硕考试且成绩合格,即可申请学位,不存在排位淘汰问题。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申请人,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然后进行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就可以拿到学位证书。
